(四)统筹推进中外人文交流。
完善中外人文交流机制。发挥人文交流在国家对外工作大局中的支柱作用,深化中俄、中美、中英、中欧、中法、中印尼人文交流,加强部门间协同,整合凝聚社会力量,打造一批中外人文交流品牌项目,推动形成机制多层次和区域全覆盖的人文交流良好格局。整合搭建政府间教育磋商、教育领域专业人士务实合作、教师学生友好往来平台。拓展政府间语言学习交换项目,联合更多国家开发语言互通共享课程,推进与世界各国语言互通,提升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理念的能力。
办好孔子学院。坚持相互尊重、友好协商、平等互利,完善孔子学院布局。大力加强中方合作院校支撑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汉语国际教育学科体系,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院长和教师专职队伍,大力培养各国本土汉语师资。办好孔子学院院长学院、示范孔子学院、网络孔子学院,鼓励中资机构、社会组织等参与孔子学院建设,不断提升孔子学院(课堂)的办学质量和水平。深入实施“孔子新汉学计划”,深化与世界各国语言文化交流,支持各国将汉语纳入本国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广泛地学习和使用汉语。
(五)深化内地和港澳、大陆和台湾地区教育合作交流。
完善内地和港澳教育合作与交流机制。支持港澳加强青少年学生中国历史文化和国情教育,加强内地与港澳在师资、课程、教材、教学、考试评价、督导等领域合作。积极创造条件大力吸引港澳学生到内地就学。提升内地与港澳教育交流合作水平,创新方式、扩大规模、加强利益关联、促进优势互补,推动内地和港澳教育共同发展。
打造大陆和台湾地区教育合作交流平台。支持两岸教育工作者交流教育发展理念。加强学生交流互访。扩大两岸高校学历互认范围。做好招收台湾学生来大陆学习和大陆学生赴台就学工作。完善两岸语言文字交流合作机制。
七、全面提升教育发展共享水平
(一)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
全面推进教育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对接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数据库,提高教育扶贫精准度,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进一步完善贫困县的教育扶持政策,相关教育项目优先支持贫困县。鼓励地方扩大营养改善计划试点范围,中央财政给予奖补支持,实现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覆盖。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加大对贫困家庭大学生的资助力度。继续对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给予倾斜,让更多困难家庭孩子能够受到良好教育,拥有更多上升通道。
加大职业教育脱贫力度。启动实施职教圆梦行动计划,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国家示范和国家重点中职学校,选择就业好的专业,单列招生计划,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招生,确保至少掌握一门实用技能,提升贫困家庭自我发展的“造血”能力。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协作计划,支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到省(区、市)外经济较发达地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