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提升教育开放层次和水平。
提高留学教育质量。优化出国留学服务工作,健全留学人员信息化管理服务机制,完善留学人员管理服务体系。加强统筹规划,完善派遣政策,充分发挥国家公派留学对高端人才培养的调控补给作用,加快培养国家战略急需人才。实施留学中国计划,打造“留学中国”品牌。建立来华留学质量标准和保障体系,提高师资和课程的国际化水平,加强来华留学管理与监督,提升来华留学服务水平,稳步扩大来华留学规模。更好发挥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引领作用,创新奖学金管理模式,加强精英人群培养。做好来华留学校友工作。
深化中外学校间交流与合作。支持有条件的中小学校与国外学校建立友好学校关系,开展多渠道对外文化教育交流,拓展国际视野。支持职业学校和应用型高校引进国(境)外高水平专家和优质课程资源,鼓励中外职业学校教师互派、学生互换。支持研究型大学与世界一流大学和学术机构开展高水平人才联合培养及科学联合攻关,依托优势学科举办高水平国际学术论坛,打造高端国际学术交流合作平台。完善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出国交流、国际会议、外事接待等管理制度,开展大中小学校长和骨干教师海外研修培训,鼓励支持教师更广泛更深入地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
提升中外合作办学质量。加强中外合作办学管理,完善准入制度,简化审批程序,完善评估认证,强化退出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建立合作办学成功经验共享机制,突出合作办学对学校教学改革的推动作用。重点围绕国家急需的自然科学与工程科学类专业建设,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建设一批示范性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鼓励和支持职业学校与国外一流职业学校开展合作办学,培养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鼓励研究型大学与世界一流大学在优势学科领域合作举办非独立设置的二级学院,共建研究机构,建设一流学科,推动国内高校和职业学校提升办学水平。
(三)积极参与全球教育治理。
深化多边教育合作。推动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建立高层定期磋商机制,巩固提升合作水平。完善上海合作组织、亚太经合组织等多边教育部长会议机制,完善金砖国家教育合作机制,拓展亚太经合组织等平台的教育合作空间,以学分互认为重点,推动学生交流,深入参与相关多边教育行动。完善国际组织人才培养机制,有计划地培养推荐优秀人才到国际组织任职。
深度参与国际教育规则制定。加强对各类国际重大教育规则的研究,充分利用国际组织平台,主动在全球教育发展议题上提出新主张、新倡议和新方案。创新方式,推广我国教育评估认证标准和教育改革发展的经验,强化我国在国际教育治理中的负责任形象。
开展教育国际援助。进一步做好教育对外援助,重点投资于人、援助于人、惠及于人。统筹利用国家和民间资源,加快对外教育培训中心和教育援外基地建设,为发展中国家培养培训管理人员、教师、学者和各级各类技术技能人才。积极开展优质教学仪器设备、整体教学方案、配套师资培训一体化援助。结合我国对外援助项目,鼓励教师与青年学生到发展中国家参与项目建设和提供志愿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