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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十五五”时期校级重点学科的通知

2025年06月23日 09:56  点击:[]

各二级学院:

学科建设是学校发展的基础,是培养应用型高素质人才的关键。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紧密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科建设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十五五”时期校级重点学科遴选工作。本次遴选以“服务需求、突出特色、强化应用、动态优化”为原则,重点支持一批学科对标专业学位硕士点建设标准进行培育,为未来申报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奠定基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要求

1.申报学科属于新文科、新商科、新工科、新医科建设范围。原则上为学校现有本科专业支撑的核心学科,已形成三个稳定研究方向。

2.申报学科应能对标《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附件1)标准建设。

3.学科建设周期为5年(2026-2030),申报A类学科要确保能在5年建设期内,完全达到硕士点申报要求。

二、遴选程序

1.10月30日前,请有意愿申报的学科点对标《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附件1),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广州华商学院校级重点学科申报表》(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学院领导签字),并附支撑材料。提交发展规划处。

2.11月15日前,发展规划处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形式审查。

3.11月30日前,发展规划处组织召开重点学科专家论证会,综合专家意见及审查情况,按“建设基础好、特色鲜明、应用性强、有发展潜力”的原则,评选出A、B、C三个学科等级,不同建设等级将给与不同的经费资助金额。此外,学校还将在人才引进、招生指标、条件配置等方面给与倾斜支持。

4.12月30前,公布新一轮“十五五”时期的校级重点学科建设名单。结合上一轮校级重点学科建设总结情况,下拨新一轮学科建设经费。

三、注意事项

1.重点学科申报须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材料报发展规划处,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学科名须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 2022年颁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 年)》专硕名称进行填报。

3.重点学科将实施“年度考核+中期评估+终期验收”机制,对建设成效显著的学科持续支持,未达标学科将实行限期整改或退出。

4.联系人:李雪玲 电话:82668581

办公室:行政楼403 邮箱:1094997285@qq.com

附件:

1.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

2.广州华商学院校级重点学科申报书

发展规划处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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