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我校编制了《广州华商学院教育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年4月15日校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已印发,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实施规划。
各二级学院、系(部)需提交本单位“十四五”发展规划。
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位办分别需提交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专业(课程)建设规划、科研发展规划、学科建设规划。
注:提交材料包含纸质版(签字盖章)和电子版;提交截止时间:5月20日;地点:行政楼403;邮箱:1094997285@qq.com。
特此通知。
广州华商学院
2021年4月23日